来料检验单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来料检验单是记录来料检验的物料、数量、检验标准、抽样方案、检验结果的凭据,质检部门根据质量标准和要求,对企业采购或外协加工的物料进行质量检验,采购部门根据来料检验的质量判定结果,决定物料是否可以正常入库。
1.2 应用场景
来料检验业务中,质检员需要对外协、外购物料的全部或其主要特性,参照该物料的相关标准,对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进行确认。严格按照有关的技术文件标准和操作指导书,一步步按照规范和标准完成各项检验操作,从而完成送检物料的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1.3 系统路径
【质量云】>【来料检验】>【检验执行】>【来料检验】
1.4 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基本信息 | |
单据类型 | 来料检验单单据类型,包括:来料检验单、委外检验单 |
业务类型 | 可选项包括:来料检验、产品委外检验,区分来料和委外业务 |
质检事务类型 | F7范围是业务类型中的质检事务类型 |
检验完成时间 | 记录检验完成的日期和时间 |
质检组织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能修改 |
检验物料信息 | |
物料编码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能修改 |
物料名称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的规格型号 |
物料类型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的物料类型 |
数量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可修改;单据提交时检测:数量=合格数+不合格数,符合条件时才能提交成功 |
计量单位 | 关联生成时,上游单据携带 |
基本单位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的基本单位 |
基本数量 | 显示换算后的基本单位数量 |
合格数 | 合格数只能为正数或0;录入合格数时,自动计算不合格数。不合格数=数量-合格数 |
不合格数 | 不合格数只能为正数或0 |
样本合格数 | 样本合格数只能为正数或0;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自动更新,为样本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汇总数 |
样本不合格数 | 样本不合格数只能为正数或0;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自动更新,为样本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汇总数 |
抽样方案 | 由物料设置的检验方案自动携带 |
检验标准 | 由物料设置的检验方案自动携带 |
质量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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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仓位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供应商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宽严度检验阶段 | 由物料设置的检验方案自动计算当前检验的宽严度阶段 |
生产日期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到期日期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批号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辅助属性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检验批次 | 文本字段,用户手工录入 |
是否急料 | 下拉选项包括:是、否,用户手工录入 |
申请组织 | 申请来料检验的业务组织,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申请部门 | 申请来料检验的部门,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申请人 | 申请来料检验的人员,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 |
质检部门 | 进行来料检验的部门 |
质检员 | 进行来料检验的人员,从质量云基础资料“质检业务组”中取数 |
来源单据类型 | 关联生成时,显示上游单据的单据类型 |
来源单据编号 | 关联生成时,显示上游单据的单据编号 |
核心单据编号 | 关联生成时,携带源单的核心单据编号;来料检验业务显示采购订单的单据编号 |
关联数量 | 由下游单据数量字段反写 |
二次检验 | 关联生成时,携带源单的二次检验标识 |
检验结果 | |
展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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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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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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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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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 携带检验标准中的检验项目,不能修改 |
检验内容 | 携带检验标准的检验内容,不能修改 |
特性分类 | 携带检验标准的特性分类,不能修改 |
指标类型 | 携带检验标准的指标类型,不能修改 |
比较符 | 携带检验标准的比较符,不能修改 |
标准值 | 携带检验标准的标准值,不能修改 |
上限值 | 携带检验标准的上限值,不能修改 |
下限值 | 携带检验标准的下限值,不能修改 |
项目抽样方案 | 携带物料的抽样方案,可修改,显示项目的特性抽样方案 |
项目抽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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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允收数 | 显示项目抽样方案中数量区间对应的允收数,不能修改 |
项目合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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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合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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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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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值 | 点击链接进入实测值录入界面 |
实测值录入界面 | |
样本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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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值(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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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值(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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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值判定结果 | 字段锁定,实测值手工更新或系统更新后,实测值判定结果进行自动判定,自动判定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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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操作
2.1 关联新增
前提条件
源单为来料检验申请单时,来料检验申请单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审核;
质检事务类型+业务类型+质检组织相同;
来料检验申请单数量 - 关联数量>0。
源单为采购收货单时,采购收货单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审核;
“是否检验”为“是”,且“紧急放行”为“否”;
质检组织相同;
采购收货单剩余送检数量>0。
操作步骤
步骤1:进入来料检验单新增界面,点击“选单”按钮。
步骤2:选择源单单据返回。
步骤3:确定检验数量、抽样方案、检验标准、样本数量。抽样方案、检验标准可由物料的检验方案自动携带,样本数量由检验数量和抽样方案自动计算得到。
步骤4:选择检验项目分录行,点击“实测值”进入项目实测值录入界面。
步骤5:选择样本编号,录入样本的实测值数据,根据检验标准自动判定实测值检验结果。
步骤6:根据项目合格数、项目不合格数、项目抽样方案,自动判定项目检验结果。
步骤7:录入合格数、不合格数、质量判定结果,判定整批送检物料是否接受。
步骤8:执行“保存”、“提交”、“审核”操作,完成来料检验单的关联新增操作。保存时反写上游单据关联数量。
2.2 按样本记录检验结果
参见“来料检验单检验结果操作介绍”中“按样本记录检验结果”。
2.3 按检验项目记录检验结果
参见“来料检验单检验结果操作介绍”中“按检验项目记录检验结果”。
来料检验单
本文2024-09-23 00:07:49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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