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单检验结果操作介绍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来料检验单实现对物料检验结果、抽样样本检验结果、项目检验结果、实测值以及实测值判定结果进行记录,并可支持按样本、按检验项目两种方式记录和展示检验结果。
1.2 应用场景
质量检验过程中,根据抽样方案确定抽样数量,根据检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内容,质检人员按照抽样数量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样本的实测值进行记录,以方便后续追溯和对质检数据进行分析。
1.3 系统路径
【质量云】>【来料检验】>【检验执行】>【来料检验】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关键字段说明、关键按钮说明,参见:来料检验单 。
2 主要操作
2.1 按样本记录检验结果
前提条件
已维护物料质检信息;
质检事务类型参数勾选“启用样本项目检验”和“启用检验实测值”;
已维护物料的检验方案,设置了物料的抽样方案和检验标准。
操作步骤
步骤1:进入来料检验单新增界面,录入质检事务类型、物料、数量、抽样方案、检验标准。点击“检验结果”页签,展示方式选择“按样本”。
步骤2:确定样本数量。样本数量根据物料数量和抽样方案计算得到,可手工修改。
步骤3:点击“生成样本”,按样本数量产生样本编号。
步骤4:选择具体的样本编号,点击“实测值”。
步骤5:样本实测值录入界面,录入每个检验项目的实测值。录入后,系统自动更新“实测值判定结果”。
点击“上一样本”、“下一样本”,可切换样本编号录入实测值数据。
步骤6:实测值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判定样本检验结果,完成按样本记录实测值的操作。
注意事项:修改数量、抽样方案、检验标准会导致样本检验结果、项目检验结果、实测值数据清空。
业务规则
样本检验结果自动判定规则:
实测值判定结果全部为合格时,样本检验结果更新为合格;
实测值判定结果存在一个为不合格时,样本检验结果更新为不合格;
修改实测值导致不满足自动判定条件后,不更新样本检验结果。
实测值判定结果自动判定规则:
指标类型为定量时,根据实测值数据与检验标准对比。先根据上限值和下限值范围判定实测值是否合格,在范围内判定为合格,不在范围内则判定为不合格;未录入上限值和下限值时(上限值和下限值同时为0),根据标准值进行判定;
指标类型为定性时,Y为合格,N为不合格;
删除实测值时,实测值判定结果更新为空。
2.2 按检验项目记录检验结果
前提条件
已维护物料质检信息;
质检事务类型参数勾选“启用样本项目检验”和“启用检验实测值”;
已维护物料的检验方案,设置了物料的抽样方案和检验标准。
操作步骤
步骤1:进入来料检验单新增界面,录入质检事务类型、物料、数量、抽样方案、检验标准。点击“检验结果”页签,展示方式选择“按检验项目”。
步骤2:确定样本数量。如检验项目需要使用特性抽样方案时,选择检验项目录入项目抽样方案、项目样本数量。
步骤3:选择具体的检验项目,点击“实测值”。
步骤4:项目实测值录入界面,选择样本编号。每个检验项目的样本编号允许不同;如所有检验项目的样本编号相同,建议勾选“样本编号适用所有检验项目”。
步骤5:录入每个样本编号的实测值。录入后,系统自动更新“实测值判定结果”。
点击“上一项目”、“下一项目”,可切换检验项目录入实测值数据。
步骤6:实测值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根据项目抽样方案自动判定项目检验结果,完成按检验项目记录实测值的操作。
注意事项:修改数量、抽样方案、检验标准会导致样本检验结果、项目检验结果、实测值数据清空。
业务规则
项目检验结果自动判定规则:
项目合格数、项目不合格数同时为0时,不进行自动判定;
项目合格数+项目不合格数大于项目样本数量时,不做自动判定;
项目合格数+项目不合格数小于等于项目样本数量时,需要进行自动判定,自动判定规则:项目样本数量-项目合格数<=允收数,自动更新为接受;项目不合格数>允收数,自动更新为不接受。
实测值判定结果自动判定规则:
指标类型为定量时,根据实测值数据与检验标准对比。先根据上限值和下限值范围判定实测值是否合格,在范围内判定为合格,不在范围内则判定为不合格;未录入上限值和下限值时(上限值和下限值同时为0),根据标准值进行判定;
指标类型为定性时,Y为合格,N为不合格;
删除实测值时,实测值判定结果更新为空。
来料检验单检验结果操作介绍
本文2024-09-23 00:07:47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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