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纳税人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行业属于(请从下表勾选,只能选择其一):行业选项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其中:1.基础电信业2.增值电信业现代服务业——其中:1.研发和技术服务业2.信息技术服务业3.文化创意服务业4.物流辅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