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交易申请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组合交易申请单可用于申请期权组合和组合交易两类组合产品;
组合交易申请单可将外汇即期、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进行组合申请;
组合交易申请单审核完成后,根据组合的交易数量,可下推生成对应的交易单据,申请单的关键信息将会携带到交易单据上,方便交易员依据申请单信息执行交易;
组合内的交易已提交或已审核后,可下推生成组合交易单;
组合交易申请单提供组合审批功能,打开组合审批开关后,组合内的交易无需单张交易单据分别审批,组合交易单据整体审批后单张交易单据则自动审批通过;
单据支持附件上传。
1.2 应用场景
企业为了管理风险,可通过与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签订不同类型或同一类型不同交易方向的交易组合来规避风险。业务部门通过组合交易申请单向资金部提交交易申请信息,资金部交易员接收到申请信息后,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并执行后续交易操作。交易完成后,交易单据的关键成交信息会携带回申请单,代表整个交易申请流程完成。
1.3 系统路径
操作路径:【资金云】→【金融交易管理】→【组合产品】→【交易申请】
1.4 字段/按钮说明
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交易主体 | 交易的申请组织,可选范围为系统当前登陆用户有权限的资金组织 |
申请日 | 申请交易的日期,默认为系统当前日期 |
产品类型 | 可选择外汇即期、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支持多选。根据选择的产品类型会自动生成对应的类型板块,进一步填写申请信息 |
交易额度单号 | 若该申请利用现存的外汇交易额度单进行,可通过此关联外汇交易额度单,扣减额度进行交易申请 |
交易日 | 交易的下单日期 |
交割日 | 交易的现金交割日 |
业务类型 | 可选择购汇、结汇、或异币别转换 |
买入币别 | 业务类型选择结汇时,如果该交易主体在【基础设置】—【外汇交易本位币】中已配置,会自动带出该交易主体的默认外汇交易本位币作为买入币别,用户可选择外汇交易本位币中设置的其他币种 |
卖出币别 | 业务类型选择购汇时,如果该交易主体在【基础设置】—【外汇交易本位币】中已配置,会自动带出该交易主体的默认外汇交易本位币作为卖出币别,用户可选择外汇交易本位币中设置的其他币种 |
买入金额 | 填写买入币别的金额,买入金额和卖出金额仅可填写一个。如果买入金额有值,系统会以买入币别作为下推后生成的交易合约基准币别(即为货币对左侧),即为交易合约锚定的币别 |
卖出金额 | 填写卖出币别的金额,买入金额和卖出金额仅可填写一个。如果卖出金额有值,系统会以卖出币别作为下推后生成的交易合约基准币别(即为货币对左侧),即为交易合约锚定的币别 |
外汇报价方式 | 根据定价规则,系统自动获取【市场数据】—【外汇报价】中买入币别和卖出币别的外汇报价方式;如无,请更改定价规则或在选定的定价规则中的外汇报价中添加买入币别和卖出币别的报价方式 |
交易对手 | 选择【基础设置】—【交易对手】,表明与哪个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
交割方式 | 支持本金交割和无本金交割两种方式。选择本金交割时,两币别之间买入和卖出交割;选择无本金交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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