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发标优化

变更记录
|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 V3.0 | 初始版本 | 2021年02月25日 |
| V5.0.013 | 修改原截标开标时间为统一回标截止时间,设置为必录 | 2022年12月29日 |
| V5.0.023 | 新增了再次发标说明和私有附件的功能 | 2023年6月29日 |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再次发标:系统支持在定标前对已发标的招标项目进行再次发标,供应商可在供应商门户下载新的标书文件重新进行回标响应。
1.2 应用场景
招标环节可能出现发标后需要修订标书的场景,标书修订后采购方应再次发标,供应商在门户需重新下载标书并进行投标,再次发标后生成新一轮投标、开标及评标,上一轮招标流程作废。系统为满足该场景需求,支持在定标前进行再次发标。
1.3 系统路径
协同云招标:【供应商协同云】→【招标管理】→【招标过程】→【发标】→【再次发标】
地产招标:【地产项目云】→【招标管理】→【招标过程】→【发标】→【再次发标】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关键字段说明
|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 统一回标截止时间 | 原截标开标时间,修改为统一回标截止时间,必录 1、取值=立项单据上的回标截止时间 2、可编辑 3、时间已到,则未投标供应商,门户端从待投标更新为弃标,不可投标;已投标供应商不允许撤标 |
| 投标策略 | 下拉枚举型,枚举值:需再次投标、无需再次投标。 1、投标状态为已投标,且标书有改变时,投标策略字段默认为需再次投标,可编辑; 2、投标状态为已投标,标书没有改变时,投标策略字段默认为无需再次投标,可编辑; 3、投标状态为空、待投标,投标策略字段默认为空,不可编辑。(确认发标后,门户端都是允许投标) 4、投标状态为弃标,投标策略默认为无需再次投标,可编辑; 需再次投标——门户端才可以更新状态,在新的一轮进行投标 无需再次投标——门户端状态不更新,保持上一轮状态,不允许进行投标、撤标操作 |
| 投标状态 | 发起再次发标时,当前供应商门户端的投标状态,不可编辑 1、新增供应商——为空 2、供应商未投标且投标时间未到——待投标 3、供应商未投标且投标时间已到/主动弃标——弃标 4、供应商已投标——已投标 (新发标单发标后,该状态也不会变化,实际记录的是发起再次发标前的上一轮的状态) |
| 商务伙伴用户 | 供应商有管理员A,普通用户A1,A2 F7可选择:A1或A2 1、为空时,默认只有管理员A才能够在我的投标列表,看到当前招标的投标单据 2、选择A1时,仅管理员A和A1能够在我的投标列表,看到当前招标的投标单据,A2无法看到 |
| 再次回标说明 | 发起再次发标后,给各供应商单独发送的文字说明,显示在供应商最新的待投标单据上,投标策略为需再次投标时,才能编辑 |
| 再次回标附件 | 发起再次发标后,给各供应商单独发送的附件,显示在供应商最新的待投标单据上,投 |
再次发标优化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