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案例 | 某大型央企联合持股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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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持股在大型集团企业中很常见,然而许多企业面临权益核算太复杂、权益抵消太繁琐、损益调整太麻烦等问题。那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减少财务核算难度,提升报表分析的精确性呢?
别着急,本期文章为大家带来某大型央企联合持股应用实践案例,通过搭建合并多级层面的权益抵消,助力提升企业合并报表处理效率。
撰稿人:金蝶-练俊苗
一、业务背景
(一)整体说明
T集团是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业务涉及旅游、酒店、地产、电子科技等板块。目前T集团在A股和H股两地上市,旗下子公司涉及CNY、HKD、USD多种币种,存在较多类型的联合持股(如下图),同时,公司层级变动非常频繁。

图1 联合持股示意图
(二)案例演示
T集团权益抵消采用成本法模式,非单一的持股结构给日常权益抵消带来较大难度。如何在逐级合并过程保证各层级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合理确认,亟需一套有效计算模型来支持。
举例如下:

图2 股权结构图
如上股权图,假设当年母公司内仅A1、B公司实现利润100万, A-B、母公司-A1采用权益法核算。
核算方法一:直接拉平合并
归母净利润:
母公司-A1:100*0.58*0.51+100*0.1=39.58
母公司-B: 100*0.35*0.51+100*0.3=47.85
母公司最终少数股权影响合计:200-(39.58+47.85)=112.57
核算方法二:逐级合并,再冲回
(1)分步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A-A1:100*42%=42
母公司-A:(58+35)*0.49=45.57
母公司-B:100*70%=70
(2)冲回:
母公司-A1:100*10%=10
A-B:100*35%=35
(3)合并调整后,少数股东权益:
42+45.57+70-10-35=112.57 (与直接合并的结果一致),如A-B未确认了投资收益,则还需加回按直接持股多冲的部分(100*0.35*0.49)。
(4)该业务难点在于:
系统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冲回,冲回多少(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影响少数股权计算);
由于单体报表数据是从总帐核算,系统如何识别已核算无需补提、未核算需补提;
如何控制被投资单位损益发生调整,投资单位确认投资收益需联动调整的问题。
二、解决方案
(一)方案的整体思路、涉及的功能点和关键步骤及效果展示
通过【股权关系查询】设置的各类持股类型与权益抵消分录模板结合,实现联合持股下投资收益及少数股东权益还原,满足逐级合并过程各层级合并贡献。
表1 整理思路
系统持股比例类型 | 计算类型 | 用途 |
直接持股比例 | 即控股公司或集团内少数股东对被投资单位的直接持股比例 | 正常权益抵销,当同一合并层级内不存在联合持股,则直接持股=等效持股(加法) |
逐层合并计算的等效持股(加法) | 在本层抵销的直接下级投资关系,主要用于直接下级的少数股东权益/损益抵销(增加)计算,逐层合并计算的间接持股比例的计算逻辑如下: 1.内部少数股东对投资单位持股<=50%(即权益法核算)时,用+法,用投资方投资比例计算比例;eg:A对B采用权益法核算,则母公司对B等效(加法)比例为65% 2.内部少数股东对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则采用*法计算比例 | 逐级合并下联合持股场景 |
本级联合持股 | 同一合并层内,存在兄弟公司少数股权联合持股,eg: 本用例中,A对B即为“本级联合持股”关系 | 逐级合并下联合持股场景反冲 |
跨级联合持股 | 即跨合并层时,控股公司进行合并抵销处理,需冲销少数股权的比例;如在母公司合并层,需对A1冲回少数股东10% | 逐级合并下联合持股场景跨级反冲 |
分录模板与各类持股具体交互逻辑如下:

图3 联合持股导图
权益法核算按钮功能未应用的原因是通过分录模板配置抓数逻辑已可自动识别总帐源系统是否已确认投资收益,故无需通过判断按钮进行补提判断。
(二)系统核心步骤演示
1.首先,检查股权
确认母公司层级下,等效持股情况及“权益法”核算按钮勾选情况。如下图可知,站在母公司层面,由于母公司及A对B均有持股,且A对B采用权益法核算,故对于母公司而言,其对B公司等效加法持股为65%=35%+30%。

图4 合并节点
同时,母公司对A公司下属公司A1存在跨级联合少数持股,且按权益法核算。

图5 股权关系查询

图6 合并报表体系
对于单体层面,母公司本部及A本部报表需按权益法核算补提投资收益。

图7 调整抵消分录序时簿
对于A合并层,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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