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情况

1 付款情况
1.1 应收明细
操作步骤
步骤1: 根据协议信息,保存之后显示应付明细的所有数据。

步骤2: 勾选一条应收明细,点击修改。输入新金额,点击确定。

步骤3: 勾选一条应收明细,点击删除。可删除应收明细。

步骤4: 点击新增应收款。

要点说明:
应收列表:如果付款方式明细中对应款项存在“分期”,则生成对应分期数量的应收记录,款项类型与款项名称相同,应收金额为取付款方式明细中“比例(%)”或“金额(元)”/分期数,小数差在最后一笔分期款项的应收金额中补齐。
应收列表字段—应收日期:取付款方式明细中“付款时间”,如果选择“小订/认购签署日期”则取小订单或认购单中的“小订日期”或“认购日期”+付款方式明细中录入的“几天内”或“几个月内”(月份统一取30天)。如果选择“合同签署日期”则取合同中的“签约日期”+付款方式明细中录入的“几天内” 或“几个月内”(月份统一取30天)。如果选择“指定时间”,则取付款方式明细中录入的“指定时间”。如果存在分期,则第一笔按照以上规则计算,后续分期按照“分期间隔天数”累加。
应收列表字段—款项类型:取付款方式明细中“款项类型”。
应收列表字段—款项名称:取付款方式明细中“款项名称”。
应收列表字段—应收金额:取付款方式明细中“比例(%)”或“金额(元)”。如果选择“比例(%)”则按照销售单(小订、认购或签约)中的(小订总价/认购总价/签约总价 + 附属房产的“成交总价”)* 付款方式明细中录入的“比例(%)”。如果选择“金额(元)”则直接显示为付款方式明细中录入的“金额(元)。”如果在付款方式明细中“是否扣除定金”选择“是”,则对应款项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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