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付款申请单—“止付”功能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总账付款申请单可通过止付功能,将未下推且不再需要下推付款的部分金额止付,控制不再下推付款。
1.2 应用场景
业务员发起的总账付款申请单已审批通过,由于单据填写错误、发生退款退票等原因这部分金额不再需要付款,需要将这部分金额进行止付,控制不再下推出纳付款单/代发单。
1.3 系统路径
【财务云】→【财务报账】→【总账付款申请单】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1.4.1 关键字段说明
|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 止付说明 | 填写不再付款说明。 |
| 核定金额 | 填写核定的需付款金额总额。“核定金额”录入值不能小于修改前“核定金额”。 |
| 止付金额 | 系统自动计算,无需填写。止付金额=金额-核定金额。 |
| 原付款金额 | 系统自动计算,取值为总账付款申请单发生止付前的“付款金额”,即原始建单并审批通过的付款金额。 |
| 付款金额 | 总账付款申请单需要下推出纳单据进行付款的金额合计(含已付金额、未付金额)。止付时,“付款金额”录入值应大于等于“已付金额”,且不能小于修改前“付款金额”。 |
1.4.2 关键按钮说明
| 按钮名称 | 详细解释 |
| 止付 | 位于“删除”按钮组下,点击“止付”按钮打开总账付款申请单止付界面,并填写“核定金额”、“付款金额”。确认止付成功后,单据自动勾选止付标识。 限定条件:总账付款申请单仅单据状态为“审核通过/部分付款”,下游没有在途付款单/代发单(单据状态非“已付款/退单”),且单据不存在负数行时允许止付。 |
2 主要操作
2.1 止付操作(生成凭证前止付)
2.1.1 前提条件
1、总账付款申请单的单据状态为“审核通过”或“部分付款”;
2、总账付款申请单下游没有在途付款单/代发单:下游付款单/代发单的单据状态非“已付款”或“退单”;
3、总账付款申请单记账明细分录、付款计划明细分录均不存在负数行;
4、总账付款申请单尚未生成凭证。
2.1.2 操作步骤
步骤1: 进入总账付款申请单列表,找到满足条件的单据,点击删除按钮组下的“止付”按钮,打开【总账付款申请单止付】界面。

步骤2: 在【总账付款申请单止付】界面填写“止付说明”、“核定金额”、“付款金额”,并点击【确认止付】。

步骤3: 系统提示止付成功,可在列表通过“止付标识”、“止付说明”查看单据是否发生过止付。

原总账付款申请单发生止付后,单据的“未付金额”将会扣除掉“止付金额”的部分,计入“止付金额”的部分将不会再下推到出纳付款单/代发单。即:发生止付后,未付金额=合计金额-已付金额-止付金额。

2.2 止付
总账付款申请单—“止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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