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代扣(结算中心发起)

1简介
1.1功能介绍
结算中心的结算业务主要有两类:
一类为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处理业务,目前主要有如下4种:
1.1.1、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外付款,成功后减少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
1.1.2、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同名转账,成功后减少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
1.1.3、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内付款,成功后减少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1.1.4、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内扣款,成功后增加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另外一类为结算中心主动发起的与成员单位有关的业务,目前主要有如下6种:
2.1.1、结算中心收款,成功后增加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
2.1.2、结算中心代扣,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1.3、结算中心扣款,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1.4、银行扣款,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
2.1.5、结算中心退款,成功后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1.6、结算中心代付,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与2.4中银行扣款的区别是这种业务可以提交银企互联付款。
1.1.4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内扣款申请,成功后增加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1.2结算中心代扣,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这两个流程处理的结果是一样的,区别就是前面一个是由成员单位发起的,后面一个是结算中心主动进行的。本章节主要讲述2.1.2由结算中心发起的代扣业务流程。
1.2应用场景说明
应用场景:由于业务需要,结算中心主动代收款方A扣付款方B的钱,比如收款方A是物业公司,收款方B是享受A服务的成员单位,每月结算中心会代成员单位A扣成员单位B的
结算中心代扣(结算中心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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