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下拨操作指引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下拨处理主要作为资金中心进行资金池下拨业务处理工作台。
(1)支持资金中心直接新增、提交/审批下拨单;审核通过后,还支持对上划单提交银企、或线下付款后确认付款等操作。
(2)支持生成母账户(归集账户)的付款凭证、日记账等信息。
(3)支持联查划拨申请、回单、银行下拨单、凭证等信息。
(4)确认付款后,系统将协同生成成员单位子账户的收款单,便于后续进行子账户收款相关核算业务处理。
(5)开通银企的账户可进行自动划拨处理,支持根据参数配置自动生成待提交的下拨单,或在银企处理中的下拨单据;便于提升资金调度处理效率。
1.2 应用场景
一般按照规则进行定期归集及下拨的情况下,建议配置自动划拨任务来处理。而当资金中心或集团资金管理组织有资金调度(归集、下拨以及调拨)的需求或下属单位需要临时用款的情况下,资金中心专岗人员可临时手工发起资金下拨单据。
同时,也适用于资金中心人员对未完成付款处理的资金下拨单进行日常提交审核及提交付款等操作处理,其来源可为申请单生成或自动划拨任务生成的。
1.3 系统路径
【资金云】→【资金调度】→【资金调度】→【下拨处理】

1.4 字段/按钮说明
1.4.1字段说明
|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资金组织 | 需要下拨资金的母账户对应的创建组织(申请组织) |
| 母账户银行账号 | 需下拨资金的母账户账号,可选择范围为“启用”状态下母子账户组中的母账户 |
| 下拨总金额 | 下拨明细中“下拨金额”的合计,已排除状态=已废弃的下拨明细金额 |
| 下拨成功总金额 | 支付状态=“付款成功”的下拨明细的“下拨金额”合计 |
| 下拨总笔数 | 排除状态=“已废弃”的下拨明细行数总计 |
| 下拨成功总笔数 | 支付状态=“付款成功”的下拨明细行数总计 |
| 来源业务类型 | 来源包括:申请单生成、自动划拨生成、手工创建三种 |
| 单据状态 | 包括暂存、已提交、已审核、付款处理中、已付款、已作废 其中:(暂存、已提交、已审核为平台标准状态,不再赘述) 已审核: ① 分录明细状态全部为打回,或者存在打回且剩余明细状态均为正常,付款状态为交易成功 或者 明细状态均为作废时,整单为已审核 已付款: ①分录明细状态均为正常,且付款状态均为交易成功时,整单为已付款 ②分录明细状态均为正常,且付款状态为交易成功 或者 明细状态均为作废时,整单为已付款 已作废: 分录明细状态均为作废 其余均在付款处理中 |
| 子账户银行账户 | 选择来源为母账户关联的母子账户组中的子账户,且状态非“已销户”。 如果下拨单来源业务类型=申请单生成,则生成下拨单时:①同一个母账户的请款申请记录将合并生成一张下拨单,②针对相同子账户银行账号的下拨申请明细会进行合并,在一个下拨单中将显示为一条下拨明细。 |
| 参考下拨金额 | 只有手工创建的下拨单,且状态为暂存、已提交才显示此字段。 根据“子账户银行账号+币别”,对应的划拨策略(来源母子账户组信息),自动计算并显示参考下拨金额,如果无对应的划拨策略,则为空。 |
| 下拨金额 | 手工创建的下拨单,该字段可编辑,且保存或提交时,校验必须大于0 |
| 支付渠道 | 母账户往子账户划拨资金的支付渠道。其中,针对每个子账户划拨的渠道选择,在一个下拨单中需要保持一致。 |
| 明细状态 | 包括正常、已作废、打回。 其中: 已作废:①若下拨单提交银企操作时母账户“超透支额度”校验不通过,则将自动作废。②针对已提交审核未付款的下拨单,可通过变更手工作废支付明细。 打回:针对银企直联支付的下拨单,在【银企互联】应用中,银行下拨单进行打回后,状态=打回。当变更支付渠道或者重新提交银企后,打回状态可更新为“正常” |
| 付款状态 | 包括:空、银企处理中、银行处理中、交易成功、交易失败、交易未确认 与【银企互联】中付款状态保持一致。 若为非银企的资金下拨,则付款状态在确认付款时,更新为“交易成功”,否则显示为空。 |
1.4.2按钮说明
| 按钮名称 | 详细解释 |
| 删除 | 只有暂存状态的记录方可删除,若来源为申请单生成,则删除下拨单记录后,对应单据的请款申请明细仍会显示在“未处理请款申请列表”中 |
| 作废 | 只有来源业务类型=手工创建,且单据状态=暂存的记录方可作废 |
| 提交银企 | 若子账户支付渠道=银企互联,则针对已审核的下拨单可提交银企进行资金划拨处理 |
| 确认付款 | 非银企支付的下拨单,则线下确认已划转资金后,可勾选相应记录,进行确认付款操作。
|
| 取消付款 | 若发现资金下拨付款确认有误,则可以进行取消付款操作,取消付款后对应的下游单据将被自动撤回。 |
| 变更支付渠道 | 按钮位置在“已审核”状态的资金下拨单详细信息界面的<变更处理>按钮下方 用户可按照实际需要,变更子账户划拨的支付渠道并提交审核 |
| 作废支付明细 | 按钮位置在“已审核”状态的资金下拨单详细信息界面的<变更处理>按钮下方 勾选需要废弃的支付明细,点击该按钮可进行废弃处理。 |
| 联查 | 可联查下拨处理单对应的请款申请单、回单(即子账户收到母账户划拨资金的收款单)、银行下拨单、联查凭证 |
2 主要操作
2.1 手工创建上划处理单
2.1.1前置条件:
(1)已维护母子账户组,且状态为“可用”
(2)须下拨资金的母账户当前可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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