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案例 | 医药行业新收入准则下的收入确认方案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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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方案如何才能更好的提升企业收入数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减轻财务人员工作负担?
本次案例为您带来医药行业集团新收入准则下的收入确认方案实践,覆盖ToB批发销售业务、ToC门店及电商零售业务等多业务场景,帮助企业优化收入确认流程,减轻财务人员工作量。
撰稿人:金蝶-林玉超
【温馨提示:因企业业务场景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此案例仅供参考,请根据现场实际业务情况探讨最优解决方案,并在上线前进行充分验证。】
1 业务背景
政策背景
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规定了唯一明确的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一表述与原收入准则存在显著区别。原准则将收入区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并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意味着需要根据物权转移情况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客户简介及诉求
客户BY医药集团主营业务是医药器械批发销售,下属一百余家分子公司,经营业态各不相同,大概可以分为两类:ToB批发销售业务、ToC门店及电商零售业务。
在使用原系统时,客户ToB类业务按发票确认收入,ToC类业务按出库确认收入,但随着新收入准则实行和BY医药集团上市,对主营业务收入合规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审计时也会要求核验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关附件。为保证主营业务收入与实际情况一致,物流部需要提供季度末未签收的出库订单,财务人员根据出库订单信息核对收入成本,但每季度末未签收的出库订单超过2000笔,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加班3-5天进行数据整理核对,将已签收的销售单据生成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科目凭证,未签收的销售单据生成发出商品科目凭证。
由于工作量大,此项工作仅在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每月的收入成本数据仍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客户迫切希望能优化收入确认流程,减轻财务人员工作量。
对于客户的诉求,最理想的方式是系统根据物流情况逐单判断,签收后确认收入,但由于各分子公司业务模式不同,WMS和TMS系统应用程度也不一致,很难做到流程统一。
2 解决方案
对接针对客户的实际业务,结合各公司WMS和TMS系统建设情况,我们对客户业务重新进行了分类:
• 门店零售类——出库即确认收入;
• 已对接全部物流信息——按物流信息确认收入;
• 业务体量小且未对接物流信息——手工确认收入;
• 业务体量大且未对接或未全部对接物流信息——出库即确认收入,月末冲回。
(1)门店零售类——出库即确认收入
门店零售业务的特点在于商品即时交付,当场完成货权转移,所有门店零售业务完成销售出库的同时就可以确认收入。

图1 按出库确认收入流程
系统配置:
系统中打开参数“应收收入同时确认”,同时配置销售出库单审核后自动下推财务应收单,系统会自动生成收入确认单。

图2 收入确认系统参数界面
(2)已对接全部物流信息——按物流信息确认收入
BY集团部分公司已经完成全部物流信息对接,可以及时回传物流信息,苍穹接收到签收物流信息后,自动确认收入。

图3 按物流信息确认收入流程
系统配置:
系统中关闭参数【应收收入同时确认】,同时配置销售出库单审核后自动下推财务应收单,当接收到回传的物流信息,判断已签收后,调用财务应收单上的【收入确认】功能,生成收入确认单确认收入。
(3)业务体量小且未对接物流信息——手工确认收入
BY集团下销售大型医疗器械的公司,业务量较小,每个月只有十几单且未对接物流信息,采用手工确认收入的方式。

图4 手工确认收入流程
系统配置:
系统中关闭参数【应收收入同时确认】,同时配置销售出库单审核后自动下推财务应收单,客户签收后,手工点击财务应收单上的【收入确认】功能,生成收入确认单确认收入。
(4)业务体量大且未对接或未全部对接物流信息——出库即确认收入,月末冲回
BY集团上市主体公司(ToB)和电商销售公司(ToC)每月销售约8-10万单,合作物流公司超过二十家,由于快递100等平台费用较高且部分物流公司未对接,客户通过TMS系统逐家对接物流公司,周期较长,过程中无法保证回传全部销售单据物流信息。
经过沟通,决定采取过渡方案,此类公司出库即确认收入,月末根据设定的规则冲回收入,待物流对接完善后,关闭【应收收入同时确认】参数,即可切换为方案二,按物流信息确认收入。

图5 月末收入倒冲流程
系统配置:
系统中打开参数【应收收入同时确认】,同时配置销售出库单审核后自动下推财务应收单,系统会自动生成收入确认单。月末根据系统中配置的收入倒冲规则,生成收入倒冲单,冲回收入、成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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