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在增值税应用中的配置

1 业务场景
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分摊方法是我国税收制度中的一种特殊政策, 根据规定,纳税人在向销售方支付货款后,可以通过购买专门用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货物和服务等形式,将从销售方处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返还或抵扣,以减轻其负担。
1.1 背景介绍
企业存在即征即退进项税额的业务场景,且存在明晰的即征即退进项税额的取数逻辑(比如从某个科目上取数),用户希望系统能自动生成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里即征即退进项税额的数据(即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主表的12栏次的即征即退项目列),无需每次在申报表主表上进行手工填写。
1.2 场景详细描述
即征即退进项税额涉及以下两种类型:
1)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即征即退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税法的规定:
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即征即退销售额/总销售额
在实务中,会存在“总销售额”的口径为(全部销售额-某一个收入的销售额)的操作。
各个企业的即征即退销售额/总销售额计算出来的数值保留小数位数存在4位、8位的区别。
2)清晰的划分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
2 解决方案
2.1 解决方案总述
配置【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取数规则,在计税底稿、计提底稿中查看和核对规则自动生成的数据,核对无误后,生成申报表。
注意:当用户存在无法划分的即征即退进项税额时,
2.2 关键操作
适用场景: 如存在以下的其中之一的场景,则需要到系统参数中进行选择,操作步骤1,如无以下场景,则直接进入步骤2.
场景①:客户存在无法划分的即征即退进项税额的场景,且计算时,总销售额≠全部的销售收入。
场景②:客户存在无法划分的即征即退进项税额的场景,且“即征即退销售额/总销售额”的小数比例等于8位小数
注意: 以下描述中的“总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总销售额” 均应用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即征即退销售额/总销售额”公式。
-步骤1:配置系统参数。
路径:基础服务云>公共设置>参数配置>系统参数>应用>增值税>基础参数
场景①:选择客户需要的“进项即征即退无法划分税额分配小数位数”
场景②:勾选“即征即退进项税额比例分摊计算的收入特殊处理”。勾选后,在收入取数规则中,对于需要剔除出“总销售额”口径的【收入取数规则卡片】的基本信息区面板的“纳入进项即征即退分摊计算”改为“否”.

-步骤2:配置"即征即退进项
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在增值税应用中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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