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结算合同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在签订收入/支出合同时,可以开启多方结算,并在“分开结算”的基础上,可选择“统一收/付款”或者“分开收付款”,分别适用于“单组织签订,多组织结算、单组织收/付款”或者“单组织签订,多组织结算、多组织收/付款”的业务场景,并且该多方结算合同签订后,可以在后续多个业务操作生效,如合同结算单、请款单、付款申请单、收/付款登记单、月度资金计划等单据。同时,多方结算合同也支持在合同看板、合同中心、收入/支出合同一览表进行查看、分析。
1.2 应用场景
在签订收入/支出合同时,如支出合同,开启多方结算、并选定“分开结算,统一付款”后,可由签订合同的组织指定多个可以分开结算的组织(即“适用组织范围”),同时也可指定多个项目(即“适用项目范围”),并由同一个组织后续付款;如果选定“分开结算,分开付款”,可由签订合同的组织指定多个可以分开结算的组织(即“适用组织范围”),同时也可指定多个项目(即“适用项目范围”),并可由这些范围内的组织后续各自进行付款。如下图所示。

1.3 系统路径
【项目云】→【收入合同】/【支出合同】→【合同列表】→“多方结算”→“分开结算,统一付款”或“分开结算,分开付款”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字段/按钮名称 | 所在位置 | 详细解释 |
“多方结算”按钮 | 新增及查看【收入/支出合同】 | 默认为关闭状态。表示签订该合同时,开启多方结算模式。开启后,可录入适用组织和项目范围;开启后,单据头的组织和项目可认为是合同的创建者,没有执行权限,录入的组织和项目可对该合同执行后续业务操作。 |
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 | 新增及查看【收入/支出合同】 | 选择后,表示该合同用于“单组织签订,多组织结算、单组织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即结算时,可按适用组织/项目结算;收付款时,可统一用一个组织/项目收付款。 |
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 | 新增及查看【收入/支出合同】 | 选择后,表示该合同适用于“单组织签订,多组织结算、多组织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即结算时,可按适用组织/项目结算;收付款时,可按适用组织/项目收付款。 |
适用组织范围 | 新增及查看【收入/支出合同】 | 该字段处,默认会自动带出“基本信息”面板中的“业务组织”。 如果选择“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由签订合同的组织(即单据头组织)指定的多个可以分开结算的组织。 如果选择“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由签订合同的组织(即单据头组织)指定的多个可以分开结算的组织,并可由这些范围内的组织后续各自进行付款。 |
适用项目范围 | 新增及查看【收入/支出合同】 | 设置本多方结算合同适用的项目,可对这些项目执行后续业务操作。 |
“多方结算合同”按钮 | 【合同结算单】-“基本信息”面板 | 默认为关闭状态。开启后,才可根据已选的“业务组织”和“项目”,筛选出已经签订了的多方结算合同。切换按钮的开启/关闭状态,如果已经选择了合同,则会清空已选择的合同和录入的结算数据。 |
累计应收/付款额 | 【收入/支出合同结算单】-“结算数据概览”面板 | 表示该合同上,累计已经请款/付款申请过的金额。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会显示该字段;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会隐藏该字段。 |
累计已实收/已实付金额 | 【收入/支出合同结算单】-“结算数据概览”面板 | 表示该合同上,累计已经实收/实付过的金额。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会显示该字段;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会隐藏该字段。 |
期初/期末计计量数量 | 【收入/支出合同结算单】-“计量清单”面板 | 表示该合同上,“适用组织范围”中的每个组织的期初/期末结算数量,都已经累计到每条清单的总数上面。 |
累计结算含税金额、累计收/付款金额、本期计划金额、本次请款/申请含税总金额 | 【请款单/付款申请单】-“合同请款/付款信息”面板、【月度资金计划】-“收入项计划/支付项计划”面板 | 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字段数据显示逻辑和非多方结算合同一样,累计到该合同的总值上;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这些字段的数据都要按组织或项目分别计算及显示。每次选择合同时,都显示这个组织(项目)的结算、累计收/款金额(不是显示合同的总值)。 |
灰底显示: 合同总金额、累计开票/收票金额、已开票未收款/已收票未支付金额 | 【请款单/付款申请单】-“合同请款信息/合同付款信息”面板、【月度资金计划】-“收入项计划/支付项计划”面板 | 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因这三个字段的金额数据考虑到增值税要求,均显示累计在合同上的总值,用灰色底色标识这三个字段。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不会用灰色底色标识这三个字段。 |
| 累计结算含税金额、累计收/付款金额、本期申请金额、本次实收/实付含税总金额 | 【收款登记单/付款登记单】-“收款信息/付款信息”面板 | 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统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字段数据显示逻辑和非多方结算合同一样,累计到该合同的总值上;如果选择了“分开结算,分开收/付款”的多方结算模式,则这些字段的数据都要按组织或项目分别计算及显示。每次选择合同时,都显示这个组织(项目)的结算、累计收/款金额(不是显示合同的总值)。 |
灰底显示: 合同总金额 | 【收款登记单/付款登记单】-“ |
多方结算合同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