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锁库解锁服务配置删除分录行时解锁

自动锁库解锁服务在进行锁库逻辑处理时是会排除当前操作前已锁库数量的,即会使用当前数量减去已锁库数量 去锁库。举个例子,假设在发货通知单上配置了保存时锁库,当发货通知单第一次保存前明细里录的数量是10,那么第一次保存后就会锁库10个数量(这里前提是有库存可用量,且上游销售订单没有锁库,下文都假设此前提满足),后续操作时当客户认为数量10是错误时,客户可能会将数量10修改成15(数量由小变大),再次点保存时,这时的自动锁库解锁服务会判断第一次已锁库数量已经存在10个数量,现在的单据上的数量又是15,那么会再追加5个数量的锁库量,即最终会锁库成15个数量。但是当第二次修改如果数量是从10改成5(数量由大变小),此时自动锁库解锁服务看到前面已经锁库10个数量且大于当前单据数量,则什么也不做。这样保存后单据是5个数量,锁库却是10个数量。这种原因主要是发货通知单保存操作只配置了锁库(自动锁库解锁服务里的锁库/解锁类型字段为锁库),没有配置解锁,导致系统不知道何时解锁。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客户配置此服务时放在提交操作上(即提交时锁库,撤销时解锁),提交后一般是修改不了库存维度的,或者在保存操作时配置一个解锁和一个锁库(解锁在前,锁库在后)。
针对上面这种在保存操作时先解锁后锁库的情况,虽然可以处理第二次保存数量由大变小的情况,但是它不能解决删除分录行的情况。假设客户第一次保存时有两条分录(假设为分录1和分录2),数量分别为10和20且两条分录都锁库了,当客户删除分录2再保存时,此时单据只有分录1,没有了分录2,因为保存操作是配置了先解锁再锁库,先解锁时查询不到分录2,只能解锁分录1,然后再锁库时只能锁分录1。这样就会导致第二次保存后即
自动锁库解锁服务配置删除分录行时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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