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云-门店协同-总体框架

门店协同总体框架如下:


另外,门店协同的几大核心应用场景为:
一. 门店要货,总部配货模式:
1. 连锁总部或仓库根据各门店要货单,进行集中配货处理;
2. 门店新增要货单,选择供货组织,供货组织根据门店要货单,进行智能配货处理,生成门店配货单,审核后生成分步式调出单,或者直接根据要货单生成分步式调出单。要货组织根据分步式调出单,进行门店收货处理,处理完成之后,自动生成分步式调入单;
3. 要货组织与供货组织同属一个法人组织,不需要进行组织间结算处理;
4. 门店协同管理前提,需要维护门店信息的供货关系。



二. 总部与门店配送购销模式:
1. 运用采购管理与销售管理的分销购销业务。总部定义销售价目表,通过分销购销销售订单、分销购销销售出库与分销购销采购入库单完成总部到门店的配货业务;
2. 该业务流程采用供应链标准运用流程。需要配置内部结算客户与内部结算供应商;
3. 要货门店与供货组织属于不同的法人组织,需要运用组织间结算模块,定义组织间结算价目表;
应用场景:
1. 门店与总部为独立的法人,完全由总部进行配货处理,门店不做要货;
2. 所有门店可以总部统一定义配送价。


三. 总部与门店分销购销模式:
1. 运用采购管理与销售管理的分销购销业务。总部定义销售价目表,通过分销购销销售订单、分销购销销售出库与分销购销采购入库单完成总部到门店的配货业务;
2. 该该业务流程采用供应链标准运用流程。需要配置内部结算客户与内部结算供应商;
3. 该种模式下建议一个门店设置为一个独立法人组织。
应用场景:
1. 门店与总部为独立的法人,完全由总部进行配货处理,门店不做要货;
2. 所有门店可以总部统一定义配送价。


四. 门店自采,总部集中结算:
1. 采用集中采购模式,享受总部与供应商制定的采购政策;
2. 门店收货与采购管理集成运用,减少业务模块切换;
3. 采购订单需要填写正确的收货组织和收货门店,门店采购收货根据采购订单的收货门店进行过滤;
4. 若门店与总部是相互独立法人:门店收货完成之后,自动生成组织间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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