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部分红冲支持关联原蓝字开票单明细行号

【场景介绍】
业务场景
升级数电发票后,电子税局平台发票红冲规则发生较大变化,其中针对退货、部分退换票等逆向业务,通过红字发票单据推送税局申请部分红冲时,发票开具失败,税局返回:待录入红字确认单的明细行号不能为空,如下:

基于上述要求,本次版本优化支持部分红冲下关联原蓝字开票单明细行号。
发布版本:V9.0
上线日期:2024-8-22
补丁号:PT-161001
【操作指引】
一. 部分红冲业务流程:
场景一:已开发票后,发生部分退货,需要开具部分红冲发票
专票:销售出库单>>销售退货单>>负数应收单>>红字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购货方税局确认>>销售方电子发票开票
普票:销售出库单>>销售退货单>>负数应收单>>红字销售普通发票>>销售方电子发票开票>>购货方税局确认>>销售方电子发票开具
说明:
1、上述场景下,红字发票上【原发票号码】【原发票代码】【冲红原因】【原蓝票对应金税开票单明细行号】需要用户手工填写
2、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数电下指申请红字确认单
3、由于普通发票单据的业务操作下没有申请红字信息表操作,故销售方第一次发起电子发票开票时,发票云会先向税局申请红字确认单,购货方收到红字确认单并进行确认后,销售方再次操作电子发票开具,发票云就会返回红字发票开票结果。
场景二:没有退货,已开发票数量或者金额有误,需要整行红冲开具部分红冲发票
业务模式: 蓝字销售发票单>>红字销售发票>>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购货方税局确认>>销售方电子发票开票
(暂不支持修改红字发票物料数量或单价)
暂估模式:蓝字财务应收单>>红字财务应收单>>红字销售发票>>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购货方税局确认>>销售方电子发票开票(暂不支持修改红字财务应收物料数量或单价)
说明:
1、上述场景下,红字发票上【原发票号码】【原发票代码】【原蓝票对应金税开票单明细行号】进行关联携带,【冲红原因】需要用户手工填写
二. 详细操作
场景一:已开发票后,发生部分退货,需要开具部分红冲发票
红字销售发票单据录入相关的原蓝字发票信息如下:
1、开票信息页签【冲红原因】可选择【销货退回】:

2、开票信息页签录入【原发票号码】【原发票代码】:

3、单据体.明细行【原蓝票对应金税开票单明细行号】字段弹窗正确选择需要红冲的明细行,选择后会返回所选明细的行号(根据原发票代码+原发
发票部分红冲支持关联原蓝字开票单明细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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