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用途设置

功能概述
资金用途设置功能中设置的数据,会被应用在大额资金上报功能中。目前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数据指标规范指引,大额资金监测业务系统中的资金用途会包括如下内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对外投资、偿付利息等等;大额资金监测产品在安装后,会根据国资委的要求,将上述资金用途数据预置到系统中,可以直接使用;由于预置数据是根据国资委的指标规范而来,因此预置数据不能被删除和修改,可以被停用。为了能够满足未来数据指标规范的调整或省、市国资委客户有新的数据规范要求,系统支持在设置功能中添加非预置数据来满足应对。
栏目说明
进入资金用途设置功能后,可以通过编码或名称来进行数据的过滤筛选,也可以通过勾选[显示停用]复选框来调出已被停用的资金用途数据,如下图所示:

资金用途设置页面
| 字段名称 | 字段说明 |
|---|---|
| 资金用途编码 | 资金用途记录的编码,用来唯一标识该记录,必须录入,不允许重复 |
| 资金用途名称 | 资金用途记录的名称,必须录入,不允许重复 |
| 启用状态 | 是/否,新增记录时,默认值为是,如果启用状态为否,则该记录不会在对应业务功能中 |
资金用途设置
功能概述资金用途设置功能中设置的数据,会被应用在大额资金上报功能中。目前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数据指标规范指引,大额资金监测业务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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