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单据操作的通用说明

1 单据保存
1.1 必录项提示
销售单据中的信息很多,但在录单时可以选择性的输入部分内容,有些项目是必须填入的,简称必录项。在销售单编辑界面中,(*)这个标志就代表此项信息是必录项,通过这个标示在保存前检查是否有遗漏的未填写信息即可。
1.2 单据保存的最低限价预警说明
销售单保存时校验完必录项,还会校验销售最低限价预警,在【基础设置】→【销售价格资料】→【操作】→【价格管理选项】→【限价控制】,有两项“最低限价控制强度”“最低限价控制时点”。具体设置情景可分为以下几种:
a) “最低限价控制强度”如果选择不予控制,单据保存时就不控制价格;
b) 如果选择密码控制,则可以通过此窗口设定密码;
c) 如果单据的价格低于最低价格,则通过是否知道密码来判断是否允许保存,输入密码正确就可以保存,无法输入密码 就不可以保存;
d)如果在“最低限价控制时点”选择保存时判断,那上述内容就会在保存时判断,如果选择审核时判断,那就在审核时判断最低限价。
想了解关于价格管理的详细内容,可参考销售价格管理章节。
1.3 保存后新增
单据保存还有个选项需要说明,点击界面右上角的菜单【选项】—【保存后立即新增】,选择这项,如图1所示,那在订单制作保存后,系统立刻进入下一张订单的编制界面,用户可以直接录单,这适用于连续录单;如果不选择此项信息,那么用户录单保存后,系统停留在编制的订单界面,用户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刚录制的订单,当然,在点击工具栏上的新增后,同样可以编制一张新订单。这个功能在每个单据编辑界面都可以随时改变,以适应不同用户的操作习惯和要求。

图1:单据保存后新增的参数勾选引导界面
小提示:部分用户在第一次录单时不清楚上面选项的作用,在保存单据后不知道到哪里可以查看到刚编制的单据,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打开单据序时簿查看,如果希望单据保存后依然可以方便的检查和浏览,那可以不使用保存后新增这个选项。
2 单据删除
点击单据上工具栏的【删除】,即可直接删除未审核的单据。
3 单据可查看的信息数据
销售系统的单据录入过程中,可能需要参考很多库存信息和价格信息,因此在单据编制界面的菜单中提供相关信息的查找,用户可以随时查看客户或物料的基础资料、物料的价格管理信息、当前物料的库存信息及历史价格信息等,通过点击菜单查看即可调出这些信息。需要详细说明的是价格,单据可以查看销售价格资料中的物料价格,还可以查看物料的销售历史价格,通过获取销售价格这个功能,可以直接将销售价格资料中的物料价格直接填入单据明细项中。
4 复制单据及批量复制
用户日常工作中,录入单据的工作量很大,系统提供复制单据和批量复制单据的功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录入单据的工作量,这是为用户贴心考虑的一个实用功能。下面说以下复制的具体实现方式。
单据编辑界面和单据序时簿查询界面有两个复制单据的功能,在编辑界面的复制是一对一的复制,且复制后还要录入和确认其他无法复制的信息,如图2;在序时簿查询界面是多对多的复制,复制后的单据即是一张已完整保存的单据,这就是在编制订单时复制和序时簿里的批量复制的区别,如图3。

图2: 销售单据复制界面引导

图3:销售单据序时簿多单据复制界面引导
下面说一下复制的具体规则:
在单据序时簿上只提供整单复制的功能;
单据复制时单据号自动顺序递增,即不能复制原单的单据号;
复制单据日期自动默认为当前系统日期;交货日期默认为当前系统日期;
复制时默认为被复制的单据的必录项是齐全的,不进行必录项的检查;
所有的单据,无论被复制单据的状态如何,都可以进行单据复制,且复制后的单据都处于可编辑的状态,且<审核人>、<记账人>等字段应置为空值,源单据为作废状态的复制后的单据为正常单据;
复制相当于手工新增,如果被复制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不复制该单据的源单据号码;
在初始化设置中,不提供复制功能;
一旦出现保存时条件不能满足,不能保存时(例如不允许负库存,却出现了负库存),系统中断目前单据的处理,并由用户选择是否继续进行其他单据的复制处理。
以下内容是批量复制的操作说明:在序时簿界面中,用鼠标选中一张任何状态的单据或其某个条目、或者使用快捷键control/Shift选中多张单据,单击【复制】或选择右上角【操作】页签→【复制所选单据】,如图3。在当前销售订单界面上,单击【复制】或选择【操作】→【复制所选单据】,系统会自动按所选单据生成同样数目的新单据,并给予复制提示信息表,如图2。
小提示:复制单据,如果是源单的关联信息,比如采购收货单中的应收数量,就不被复制到新的单据中,换句话说,复制后的采购收货单中的应收数量为0,不记录原单据同其他单据的关联数据和信息。
5 复制当前分录
用户日常工作中,同一张单据中,往往有很多行与行之间差别不大的数据,使用该功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录入单据的工作量,这是为用户贴心考虑的一个实用功能。下面说一下复制当前分录的具体实现方式。
点击界面右上角的【操作】页签,选择【复制当前分录】,即可复制当前数据行,如图4所示。

图4:销售单据复制分录行界面引导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单据编辑界面才能使用此功能,使用该功能可以将选中行的数据复制插入到所选分录的前一行,下面说一下复制当前分录的具体规则:
该功能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单据表体中光标所在的行必须有数据。这里的数据是指:该行至少已录入“物料代码”。
当单据表体某一行有数据,光标落在该行任意一个可编辑的列中,在操作选项中点击“复制当前分录”功能,系统将自动将光标所在行的内容,复制到当前所选分录行的前一行。
各行的关联数据列不在复制的范围内。
复制行的各列可以依据现有的各单据表体的设计规则,对于可编辑的列,可以手工修改。
单据在新增、保存时,该功能亮显,可以使用。审核后,该功能灰选,不能使用。
6 批量填充
销售单据操作的通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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