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订单新增

1.简介
1.1功能介绍
销售订单是物资在销售业务中流动的起点,是详细记录企业物资的循环流动轨迹、累积企业管理决策所需要的经营运作信息的关键。一般来说,销售订单可以通过手工录入、销售报价单关联等多途径生成。
1.2系统路径
〖供应链〗→〖销售管理〗→〖销售订单〗→〖销售订单-新增〗
2.主要操作
2.1销售订单录入
(1)手工新增
手工录入就是整张单据由手工生成,输入或选择各项必录信息后保存即可。
注意:
①保存时如果用户在系统选项中选择了“处理销售订单时提供缺货预警功能”,则系统会检查订单上每条物料的执行是否
产生缺货情形;
②如果用户在系统选项中选择了“销售最低限价预警”,则系统会检查每条物料的净价是否低于最低限价,并给予相应提
示。具体看参考:销售价格政策操作流程;销售价格政策的使用(一)——销售价格政策维护;销售价格政策的使用(二) ——销售价格政策参数的配置
③如果用户在信用管理中针对当前客户或职员设置了信用控制的选项、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和信用数量的控制,则系
统会根据其自定义公式控制单据、同时对超过信用限制的情形予以相应的提示、密码控制或取消交易的处理。
(2)关联生成
在【业务处理】模块的所有单据,只能实现单据的上拉式关联,即在相关关联的目标单据及目标单据序时簿上,显示
选中的关联关系所对应的源单据号码,供用户选择相关的源单据来生成该目标单据。销售订单可以通过关联销售报价单生
成,即将销售报价单作为源单据,根据用户选择的源单据自动生成销售订单。此时要求源单必须是已经审核并且没有被完
全关联。
2.2 重要字段介绍与取值
单据头
修改价税合计:“是”与“否”;选择“否”时,单据体【价税合计】字段锁定不可修改,价税合计=金额+销项税额;选择“是”时单据体【价税合计】字段呈修改状态,同时【金额】字段锁定,价税合计=数量*含税单价得到。
销售方式:系统目前提供现销、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直运销售、受托代销销售六种方式,用户根据需要选
择,或者使用〖选项〗→〖销售方式默认值〗,选择一个常用销售方式默认显示。
运输提前期:即向该客户交货所需要提前的天数,为整数字型,系统将客户基础资料中当前客户的<默认运输提前期>属性
直接带入该字段,用户可修改。每个客户的运输提前期不同,客户每次要求的送货地及运输方式也可不相同,因此需要根
据每个销售订单的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确定其运输提前期,MPS 计算时产品的完工日期需要考虑销售订单的运输提前期,
单据体
辅助属性:指物料或商品的附加属性。首先需要在当物料或商品的属性中指定对应的辅助属性类别,并在〖系统设置〗→
〖基本资料〗→〖销售管理〗指定物料和辅助属性值的对应关系。取得的方法是:(1)如果该张单据是手工录入的,用户
可以按 F7 或者选择〖查看〗→〖查看编码〗菜单,系统将弹出相应资料窗口供选择;(2)如果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自
动关联源单据相关分录生成,用户可修改。辅助属性的使用可参考:KIS云旗舰版-供应链-辅助属性的配置与使用
单价:指当前产品的不含税的销货价格。取得方法:(1)当单据是手工新增时,并且没有启用“价格管理资料含税”选
项,系统根据默认取价格资料或销售单价;(2)当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单价默认取源单的不含税单价。(3)如果先输
入金额,则根据单价=金额/(1-折扣率)/数量进行计算;如果先获取到含税单价,则根据单价=含税单价/(1+税率)进行
计算。
含税单价:指当前产品含税的销货价格。取得方法:(1)当单据是手工新增时,并且启用“价格管理资料含税”,系统自
动取销售价格资料或销售单价(2)当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默认取源单的含税单价;(3)如果先获取到单价,则依据含
税单价=单价×(1+税率)进行计算
金额:指当前物料的不含税实际销货金额,系统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得出:金额=数量×含税单价×(1-折扣率)/(1+税率);如
果没有“单价修改”的权限,该字段锁定,不能手工录入。
折扣率、单位折扣额:折扣率和单位折扣额并不同时显示,而视用户在〖选项〗→〖折扣方式〗中的设置: 如果选择〖折
扣率〗,则系统显示折扣率,精度取系统参数中所设定的“折扣率精度”;如果选择〖折扣额〗,则系统显示单位折扣
额。当参数“折扣额计算基础”为“含税金额”,单位折扣额是指含税单位折扣额;当参数“折扣额计算基础”为“不含
税金额”,单位折扣额是指不含税单位折扣额。
如果修改折扣率,根据含税单价及新折扣率倒算实际含税单价并重新计算界面公式。
如果没有“单价修改”的权限,该字段锁定,不能手工录入,而只能通过自动从折扣资料中携带。折扣率和单位折扣额可
以录入负值,表示实际价格高于参照价格。
折扣额:即金额的折
销售订单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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