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料通知单

1.简介
1.1功能介绍
退料通知单是处理由于质量不合格、价格不正确等因素、或与采购订单的相关条款不相符等原因,需要退回给供货单位的退货处理的业务单据,是收料通知单的反向操作单据。 退料通知单的反向作用主要表现在:
1、作为收料通知单的反向执行单据,可以作为红字外购入库单的源单据,执行退货操作。
2、作为受托加工物料加工完毕、交还委托单位的业务处理单据。
一般来说,退料通知单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收料通知单关联、销货分支机构的退货通知单转换等方式生成
1.2系统路径
【供应链】--【采购管理】--【退料通知】
1.3单据字段说明
| 数据项 | 说明 | 必填项(是/否) |
编号 | 本张单据的号码,由系统根据【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采购管理】→【单据设置】中设置的收料通知单的编码自动生成。如果用户将【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采购管理】→【单据设置】中的“允许手工录入”选项选中,则用户可手工修改系统顺序编号,否则用户不能修改该编号。 | 是 |
日期 | 即单据日期,新增单据时系统自动显示当前系统日期,用户可对日期进行修改。对于仓库为虚仓的收料通知单,该日期不能是以前期间范围的日期。 | 是 |
供应商 | 是指提供原料供货单位名称。如果用户选择了“销售出库单审核后自动生成收料通知单”,则该单据在销售出库单审核时会自动生成,但单据的<供应商>等字段为空白,需要用户按手工录入方式重新录入。 | 是 |
源单类型 | 下拉框形式,提供“无”、“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可选项,具体显示的项目根据业务流程设计设置的情况而定。第一次新增时默认为“空”,一旦用户使用过,则将上次所选的单据类型保存下来,下次再次新增时,能直接显示为上次使用过的类型,在“选单号”字段手工录入或F7选单时,同样默认为该种单据类型的选单。 | 否 |
选单号 | 供用户手工录入单据号和定位单据选单号的地方。当源单类型为"空"时进行选单操作,系统提示“请先选择选单类别”;当源单类型为非空时,用户可以直接在该字段手工录入前面所选类型的单号,也可以F7或点"查看",调出源单类型所选的单据选单序时簿。用户在【选项】菜单中指定选单方式:返回整单或返回条目,如果选择整单则会将源单的表头和表体项目携带过来,如果选择条目,则只携带源单的表体项目。 | 否 |
采购方式 | 即采用哪种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系统目前提供现购、赊购、直运采购、受托入库四种方式,用户根据需要选择。 | 是 |
退料仓库 | 当选中【选项】→【仓库在表头录入】时,表头仓库字段可见,并允许用户录入,在表头录入仓库后,系统默认表体物料的对应仓库显示的均为表头仓库,表体中仓库可修改;在表头仓库为空时,也支持仓库在表体录入。不选择上述选项,表头仓库字段不可见。表头仓库并不保存,主要方便批量录入表体仓库。 | 否 |
交货地点 | 指该笔业务的具体交付地点,由用户手工维护 | 否 |
| 退料原因 | 指发生退料的原因。既可以手工录入,也可以使用【系统设置】→【基础资料】→【采购管理】→【备注资料】中录入的备注信息,即(1)直接手工输入备注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基础资料”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备注信息。 | 否 |
币别 | 指通知单结算使用哪种货币。 系统默认为本位币,用户可以修改 | 是 |
汇率 | 即当前币别的汇率,取自币别基础资料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业务发生日汇率。 | 是 |
采购范围 | 手工新增时,系统默认为购销类型,不可手工修改; | 否 |
摘要 | 该笔业务的辅助性说明 | 否 |
业务员 | 是指提出该笔业务的职员,可以取供应商资料中的业务员信息 | 是 |
主管 | 是指该笔业务的主管人员 | 否 |
部门 | 是指该笔业务所处理的部门,可以取供应商资料中的部门信息 | 是 |
| 制单 | 即当前单据的录入操作员,该字段用户不能设置,在单据保存后,由系统根据当前操作员自动生成,并不再随修改而改变 | 系统自动生成 |
| 审核 | 即业务审核的操作员,用户不能设置,在业务审批人审核后,由系统根据当前操作员自动生成 | 系统自动生成 |
| 审核日期 | 即业务审核的日期,用户不能设置,在业务审批人审核后,由系统根据当前系统日期自动生成 | 系统自动生成 |
制单机构 | 制定单据的分支机构 |
2.单据功能操作
2.1单据录入方法
在业务处理中,退料通知单模块可以实现新增、审核、关闭、打印等多项功能。
退料通知单作为收料通知单的反向操作单据,很多处理和收料通知单一致、而效果相反。 下面仅介绍其特殊的功能,其它与收料通知单一致的功能简要介绍。
1、 手工新增
手工录入就是整张单据由手工生成,不需要借助其它单据或其它系统信息。 手工录入信息和录入方法可以参见前面介绍。 录入完毕,使用(1)单击工具条上的【保存】;(2)选择【文件】→【保存】;(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S,就可以实现保存录入信息的功能。 如果用户录入不完整、或者录入非法信息,系统会随时给予提示,用户按照提示进行处理即可。
如果单据此处作为虚仓的出库单保存,且在【核算参数】→【库存更新控制】中选择<单据保存后立即更新>,则在该单据保存成立后,使用快捷键F12,就可以看到相应物料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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