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蚂蚁七词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采购价格资料

来源:金蝶云社区作者:金蝶2024-09-223

采购价格资料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采购价格资料是企业重要的采购政策之一,灵活的价格体系和价格信息查询可以降低采购成本,严密的限价预警价格控制手段可以杜绝采购漏洞。KIS云·专业版的采购价格资料模块给用户提供了一个有效内部控制工具。

1.2 操作路径

  • 用户可以在【基础设置】中点击【采购价格资料】来进行对采购价格资料设置、维护和查询。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 界面左边是现有供应商或物料的分级列表显示,在基础资料中每增加一个供应商或物料,就可以在此即时显示。使用左上方的【供应商】或【物料】,就可以将该分级列示在供应商资料和物料资料之间转换。

  • 界面右边显示的是针对某一确定供应商或物料的供应价格和限价信息。 在这个界面,用户就可以使用相关的按钮和菜单条对采购价格进行增、删、改等操作。

1.3 字段/按钮说明

采购资料表格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详细解释
供应商代码供应商的代码,菜单栏选择物料时出现该字段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的名称,菜单栏选择物料时出现该字段
物料代码物料的代码,菜单栏选择供应商时出现该字段
物料名称物料的名称,菜单栏选择供应商时出现该字段
规格型号物料的规格型号,菜单栏选择供应商时出现该字段
计量单位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
订货量(从)当前供应商针对该物料确定单价所在的订货量范围的起订量
订货量(到)当前供应商针对该物料确定单价所在的订货量范围的最大订购量
报价针对当前供应商、当前物料、当前数量段、当前币别,供应商给出的报价
备注该笔报价的参考信息
审核标志报价的审核状态,只有已审核的记录中的价格才能携带到单据中

2 主要操作

2.1 增加采购价格

操作步骤:

采购价格资料既可以按供应商显示的采购价格新增界面,也可以按物料显示的采购价格新增界面,两种录入方法的效果都是一样的,用户可以选择任一种方式录入。下面以按选择供应商新增采购价格的方式为例介绍录入内容和方法。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可调出【采购价格新增】界面:

(1)单击工具栏上的【新增】

(2)菜单栏选择【操作】→【增加采购价格】

(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N

【采购价格新增】界面字段说明:

数据项
取值说明可否修改
供应商代码当前选中供应商的代码
供应商名称当前选中供应商的名称
物料代码该供应商所供货物的代码,可直接录入或使用F7快捷键调出物料基础资料选择录入
物料名称该供应商所供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该供应商所供物料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该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可以修改为同一计量组的其他计量单位
订货量(从)当前供应商针对该物料确订单价所在的订货量范围的起订量
订货量(到)当前供应商针对该物料确定单价所在的订货量范围的最大订购量
报价
针对当前供应商、当前物料、当前数量段、当前币别,供应商给出的报价
备注该笔报价的参考信息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分别使用【供应商】或【物料】,就会发现在按供应商、按物料选择的界面上显示了同一条新增的采购价格。这样,系统中就保存了详细的供货价格信息,这种信息是针对不同供应商、不同物料、不同数量段唯一确定的报价信息。同时也可以反映供应商的供货信息。

温馨提示:

采购价格资料中的价格、采购最高限价、物料中的采购价格都定义为含税单价。

2.2 修改采购价格

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的某一条采购价格,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可调出【采购价修改界面:

(1)单击工具栏上的【修改】

(2)选择【编辑】→【修改】

(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M

(4)直接双击该条记录

温馨提示:

用户只能修改【计量单位】、【订货量(从)】、【订货量(到)】、【报价】、【备注】等字段。 

2.3 删除采购价格

操作步骤:

步骤1: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需要删除的未审核的采购价格,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操作:

(1)单击工具栏上的【删除】

(2)选择【编辑】→【删除】

(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D

步骤2:系统会提示“您确信要删除所选的采购价格信息吗?”,如果确定,则单击【确定】,则该条采购价格被删除;否则单击【取消】,则删除指令取消,回到原操作界面。

2.4 审核与反审核采购价格

审核采购价格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需要审核的采购价格,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

(1)单击工具栏上的【审核】

(2)选择【编辑】→【审核】

如果该记录未审核,则系统会将该条采购价格审核并提示“审核成功”;如果该条记录已被审核。则系统会提示“该条记录已经审核!”

反审核采购价格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需要反审核的采购价格,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1)单击工具栏上的【反审核】

(2)选择【编辑】→【反审核】

如果该记录已审核,则系统会将该条采购价格审核并提示“反审核成功”;如果该条记录还未被审核。则系统会提示“该条记录还未被审核!”

温馨提示:

只有已审核的采购价格记录才能在单据处理中查询并携带单价,如果用户希望录入的资料马上生效,请及时进行审核。

2.5 批量增加采购价格

批量操作采购价格资料是为了减轻用户操作采购价格的工作量,而提供的一个方便性功能。

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点击供应商组或物料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调出【供应商供货信息】界面:

(1)选择【编辑】→【批量处理】→【批量新增】菜单

(2)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批量新增】

批量新增的界面与单个新增基本一致,只是供应商代码及名称栏显示的是用户光标所在供应商组的代码及名称。

批量新增规则:

  • 如果有物料的采购价格中已存在供应商、计量单位、订货量(包括从和到)与所需新增的采购价格和其计量单位完全一致的记录,则不再重新对该物料的采购价格进行重复追加;

  • 如果已有采购价格中物料、币别、订货量(包括从和到)、报价时间与所需新增的采购价格只是部分相同,则直接追加在该供应商现有采购价格的后面;

  • 如果启用最高限价预警,批量新增时对于高于限价的记录会逐一提示。批量新增完后,系统会针对有效操作,弹出提示框,给予用户“本次操作共新增多少条记录!”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由于按物料组批量新增是对同一组内的不同物料新增同一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批量录入只能支持基本计量单位记录的录入。

2.6 批量修改采购价格

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点击供应商组或物料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调出【供应商供货信息】界面:

(1)选择【编辑】→【批量处理】→【批量修改】菜单

(2)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批量修改】

批量修改的界面与单个修改略有不同,批量修改界面除了供应商代码与名称不同外,物料代码及订货范围等内容均需要用户手工填写,并且取消了单个修改界面的翻页按钮,至于修改的内容栏都是一样的。

批量修改规则:

  • 只有找到供应商、订货量(包括从和到)均与用户手工录入内容完全一致、计量单位为基本计量单位且未审核的记录时,才对其报价、备注进行刷新,否则跳过;

  • 如果某个物料有多条单位为基本计量单位且数量段与所录入内容一致的记录,只对最新的记录进行刷新;批量修改完后,系统会针对有效操作,弹出提示框,给予用户“本次操作共修改多少条记录!”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由于审核后的记录不允许修改,故批量修改只会对未审核的记录起作用。

2.7 批量删除采购价格

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点击供应商组或物料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调出【供应商供货信息】界面:

(1)选择【编辑】→【批量处理】→【批量删除】菜单

(2)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批量删除】

用户录入删除条件后,点该界面删除按钮,系统会在用户所选择供应商资料的范围内根据其录入条件进行搜索,找出符合条件记录后,会给予提示,用户单击【是】,则可以执行删除操作,单击【否】,则不会继续执行删除操作,直接返回批量删除界面。

批量删除规则:

批量删除是由用户录入其想批量删除的物料采购价格的条件,系统在用户所选范围内搜索出匹配的记录进行删除,由于批量删除的影响会较大,故系统对于批量删除的判断条件比较严格,只有供应商、数量段、报价等字段与用户所录入内容完全一致的记录,才允许删除,否则系统会自动跳过。

温馨提示:由于审核后的记录不允许删除,故批量删除只会对未审核的记录起作用;企业的采购价格信息是系统的基本业务资料,请慎重使用删除功能。

2.8 批量审核与反审核采购价格

操作步骤: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点击供应商组或物料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调出【供应商供货信息】界面:

(1)选择【编辑】→【批量处理】→【批量审核】/【批量反审核】菜单

(2)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批量删除】/【批量反审核】

点击【批量审核】/【批量反审核】后,弹出【供应商供货信息】的录入界面,用户可以录入其想批量审核的物料采购价格信息的条件,点击【审核】/【反审核】按钮,系统进行批量审核/反审核操作。

批量审核/反审核规则:

  • 价格资料批量审核时,只有物料、计量单位、订货量与所录入完全一致,才进行审核,否则跳过;

  • 对某供应商组进行批量审核,可以将该组中所有供应商某一物料对应的未审核的采购价格资料批量审核。

2.9 采购最高限价信息

采购最高限价是指在企业进行购货交易时所能允许的最高出价,采购最高限价预警是企业将内部管理和牵制应用到对价格的管理的表现。在提供了丰富的采购价格信息的前提下,企业必须要对这些信息的处理和取舍进行控制,过高的购货价格会造成采购成本的增加,引起利润的流失,显然是不符合企业管理需要的。因此要为这些价格的审批、这些业务的实现界定一个标准,即采购最高限价。

采购最高限价是在采购价格录入的基础上设置的。 如果不增加采购价格是无法进行限价信息录入的,必须有至少一条采购价格才能进行采购最高限价的设置。系统提供用户针对每一个物料按全部供应商、单个供应商两种方式设定最高限价。

操作步骤:

选择需要限价的采购价格明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操作调出【供应商供货最高限价】界面:

(1)单击工具栏上的【限价】

(2)选择【编辑】→【限价】

(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H

采购价格最高限价对一个物料可以按针对当前供应商、或针对所有供应商来设置限价信息,但针对一个物料、一个供应商只能保留一个限价信息,而不论其数量段。

供应商供货最高限价界面字段说明:

数据项
说明是否必填
供应商选项

选择针对所有供应商还是当前供应商,录入的优先顺序是个别高于整体,其原则分别表述如下

  • 当针对所有供应商录入了最高限价后,如果选择同一个物料,选中单独一个供应商,改变选项为针对当前供应商,系统显示的最高限价仍是早先录入金额。 如果用户修改,则改动的是针对当前供应商的限价信息,而针对其他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仍是早先录入的金额。

  • 当针对一个物料、一个供应商录入了最高限价后,如果用户选择同一个物料和同一个供应商,系统显示的最高限价仍是早先录入的金额。 如果用户修改为针对全部供应商,则改后该限价信息成为该物料针对所有供应商的最新限价。

  • 当针对一个物料、一个供应商的一个数量段录入了最高限价后,则对应的是当前物料、当前供应商的所有数量段的限价。 针对一个物料、一个供应商只能保留一个限价信息。

供应商当前选中供应商的代码、名称,用户不能再更改。 如果上面选中的“所有供应商”,则显示“所有供应商”
物料该供应商所供货物的代码和名称,用户不能再更改
最高限价即针对当前(或所有)供应商、当前物料设置的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控制方式超过最高限价时的控制方式
最高限价控制时点

最高限价提示时间点

温馨提示:

如果限价选择【针对所有供应商】,则在新增该物料的其他供应商资料或在录入订单等预警单据时,系统会自动和用户所设定的限价进行比较。但一旦该物料的所有价格资料的记录被删除,则该限价也将自动失效,重新录入价格资料后,用户需重新维护限价资料。

2.10 查询采购价格

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上可以对采购价格和限价信息进行全面查询。 采购价格既可按供应商树型展开查询,又可按物料树型展开查询。

搜索、排序、过滤功能:

在采购价格中,系统提供搜索、排序及过滤功能,即用户可以通过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代码、供应商名称、报价、审核状态等来进行搜索、排序及过滤,以方便用户的使用。对于物料代码、物料名称、供应商代码、供应商名称系统提供F7查询的功能。

查找功能:

查找功能用于在非明细界面,根据用户录入的条件直接定位到相应明细记录。查找界面根据当前所在界面(供应商或物料)的不同,查找条件也是不同的,主要包括: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代码、供应商名称、报价、审核状态等。由于该功能是从非明细界面定位到明细界面,故对于左界面的供应商或物料是主查找条件,为必录项,否则系统无法定位。系统会在必录项处用颜色标识。

温馨提示:

供应商及物料由于为主查找条件,不支持模糊搜索,而其他条件可以支持模糊搜索;在查找前,系统会检查主查找条件的物料(供应商)的名称与代码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则不继续执行查找。

2.11 引入引出采购价格数据

在明细采购价格资料的维护界面,提供从EXCEL中引入价格政策的功能,该引入指的是针对具体供应商、具体物料引入明细记录的功能,暂不支持针对整个资料的引入。这种引入主要是为了处理变通的复制方式。即用户可以将某个供应商的资料引出后再修改成其他供应商的记录,再引入即形成新的供应商的价格记录。

引入采购价格数据:

操作步骤:

步骤1:在【采购价格资料】界面左边,选中具体的明细节点(供应商或物料);

步骤2:点击引入,出现引入文件选择界面,用户选择需要引入的文件;

步骤3:点击【开始读入文件】,系统自动对所指定引入文件的正确性进行检测。

引入注意事项:

  • 如当前界面在供应商界面,则引入文件中格式顺序应为: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订货量(从)、订货量

采购价格资料

1 简介1.1 功能介绍采购价格资料是企业重要的采购政策之一,灵活的价格体系和价格信息查询可以降低采购成本,严密的限价预警价格控制手段...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客服QQ
  •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群
  • 答案:my7c点击这里加入QQ群
支持邮箱
微信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