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选了应收系统参数“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但是还是不能修改以前期间的单据。

[原因]
[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只针对以前期间未生成凭证、未核销以及未被关联的单据生效。若以前期间的单据已生成凭证,则不能删除。
单据已经生成凭证[解决方案]
可以在单据序时簿界面单击[编辑]菜单下的[凭证信息],在凭证信息指定界面将凭证号改为0,再对单据进行反审、删除。
[操作步骤]
1、依次单击金蝶K/3主界面[财务会计]→[应收款管理]→[发票处理],双击明细功能下的[销售发票-维护],打开[销售发票序时簿]的界面。
2、在销售发票序时簿界面,单击菜单栏的编辑下的[凭证信息],弹出凭证信息界面,将凭证信息编辑界面的凭证号改为0,点击
勾选了应收系统参数“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但是还是不能修改以前期间的单据。
[原因][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只针对以前期间未生成凭证、未核销以及未被关联的单据生效。若以前期间的单据已生成凭证,则不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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