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对象】操作手册

基础资料-成本对象
【用途与目的】
建立成本对象基础资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资料。
【操作路径】
〖管理会计〗->〖实际成本〗->〖基础资料〗->〖成本对象〗
【使用时机】
成本业务数据-投入产出及成本费用数据归集前
【栏位说明】
栏位名称 | 栏位说明 |
财务组织 | 当前登录的财务组织,不可以手工修改。 |
关联类型 | 产品、项目、服务、其他,实际成本主要使用产品和服务类型,项目和其他类型用于辅助核算。 |
成本对象编码 | 品种法成本对象编码为对应的物料编码,分批法和分类法成本对象编码建立时自定义,订单法成本对象默认为对应的生产订单号。 |
成本对象名称 | 品种法和订单法成本对象默认为对应物料的名称,分批和分类法成本对象名称建立时自定义。 |
成本计算方法 | 品种法、分批法、分类法、订单法, 品种法订单法为系统自动生成;分批和分类法可新增。 |
批次 | 手工维护或从生产订单携带。 |
BOM编码 | 物料在生产数据管理模块的BOM编号,BOM状态为“审核”,BOM上的父项物料和成本对象对应的父项物料必需一致,成本对象保存时,系统会自动检查,如不一致,系统会提示不允许保存,也可通过“刷新BOM”功能自动更新。 |
生产订单 | 订单法成本对象时物料对应的生产订单号 |
项目号 | 生产订单对应的项目号,用于后续汇总统计 |
跟踪号 | 生产订单对应的跟踪号,用于后续汇总统计 |
销售订单号 | 生产订单对应的销售订单号,用于后续汇总统计 |
对应自制物料 | 成本对象对应的物料信息,分类法下可以是多个物料,但必须有一个标准产品,“是否副产品”如选择则成本计算时,副产品成本按标准成本计算,“系数”表示相对标准产品的产出比重,用于分类法成本对象投入产量折算和成本费用分配。 |
备注 | 可添加对成本对象的描述性说明 |
【操作说明】
成本对象基础资料按财务组织隔离,成本对象(产品)是和物料紧密关联的,物料在不同财务组织的可以生成不同的成本对象;
新增类别:系统预设了产品、服务(辅助服务)、其它、项目等节点,新增节点仅允许在预设节点下进行,选中“产品”、“服务”下的“辅助服务”、“其它”、“项目”可以在节点下新增类别;
节点移动:因不同关联类别的成本对象关联内容不同,所以节点移动只允许在预设成本对象类别内移动,不允许跨预设类别移动;
删除类别:用户可以删除没有子类别或下级明细的成本对象类别,系统预设的类别不允许删除。
成本对象资料的相关规则说明:
关联类型为“产品”的成本对象
1、删除物料财务资料内容时,系统将自动判断物料在对应财务组织的成本对象是否被引用,如已被引用则不允许删除;
2、修改物料财务资料页内容时,系统自动判断物料在财务组织对应的成本对象是否被引用,如已被引用则“核算类别”和“计价方法”字段不允许修改;
• 品种法成本对象新增
在财务组织内,核算类别为<自制>并且计价方法为非个别计价法的物料,当物料财务资料维护并审核时,自动生成成本对象,成本对象资料中不需要直接增加品种法成本对象,系统会根据符合这些条件的物料自动生成相应的成本对象。
• 分批法成本对象新增
分批法成本对象新增:物料计价方法为“个别计价法”的自制物料在对应的财务组织资料审批时自动生成批次为空的分批法成本对象。
• 分类法成本对象新增
分类法成本对象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品构成的产品类别作为对应内容的成本对象,分类成本对象中存在一个标准产品,系数为1,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联产品或副产品,标示为“副产品”的物料,在成本核算中,成本采用指定标准成本形式从分类成本对象中扣除,联产品成本会按照设定的类内分配标准分配得到;
分类成本对象保存时,系统会自动判断类内对应的自制物料是否有成本对象对应,如有其它成本对象,系统将自动将对应的成本对象禁用,禁用时,如发现对应的成本对象已在当前期间或以后期间被业务单据引入用,则不允许禁用,分类成本对象不允许创建。
• 成本对象关联生成
系统提供独立的关联物料生成成本对象功能,主要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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