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库存与报表不一致时的核对方法

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物料收发事务明细表、存货收发存汇总表、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是供应链系统经常使用到的报表,是业务单据按照不同的维度进行的数据归集。即时库存是业务单据的最终汇总,只反映结存数量,不统计金额,即时库存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应该保持一致。
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将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或存货收发存汇总表与即时库存结存数量核对,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由于报表统计口径不一致,或业务单据操作异常,会出现报表与即时库存结存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文章以EAS8.50版本为基础,以案例的形式,分析报表与即时库存不一致时的常见问题,及处理这些问题的常用方法。
1 取数逻辑
1.1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取数原理
l 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主体为库存组织
l 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设置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照事务类型中设置的【收发类型】归集,统计查询时间段内的收发单据,不考虑事务类型是否更新库存
l 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期初取查询开始日期最近的会计期间的库存余额表期初数据(t_im_inventorybalance)+对应会计期间期初至开始日期的收发数据
l 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只统计单据分录更新类型定义为【入库库存类型】/【出库库存类型】为【普通】类型的库存单据,其他库存类型的单据不统计在内
1、物料收发事务汇总表查询期初取值举例:
查询2020-03-05至2020-05-31的数据,当前会计期间是2020.4,会计期间定义是自然月,则期初=2020.3.1库存余额表数据+2020.31至2020.3.4之间的收发计算出2020.3.5的期初结存。
2、库存余额表在期末结账时系统自动写入,后台存储,前台无法查看。
1.2存货收发存汇总表取数原理
l 存货收发存汇总表主体为财务组织
l 存货收发存汇总表按照期间查询,统计【库存类型】为【普通】、【委托代销】、【借出】三种类型的库存
l 存货收发存汇总表查询历史期间数据时,期初、收入、发出结存均取自库存余额表数据,不取对应
即时库存与报表不一致时的核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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