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结算处理

结算处理
结算处理概述
结算是用来将应收单据和收款单据进行核销勾稽的业务处理。实际业务中,在收到对方单位的款项时,需要与对应的应收单据进行核销勾稽,从而确认哪些单据已经收到款,哪些单据未收款,或者没有收到款。如果对结算要进行反处理,就需要使用反结算功能。
结算按处理方式分为:按BOTP关联关系结算、按核心单据行号结算、手工结算、自动结算。
按BOTP关联关系结算
• 对于关联应收单生成的收款单,系统将在收款单进行收款操作时,根据BOTP关系进行结算,自动生成一个销售回款或销售回款转销的结算记录。反结算后,BOTP关联关系会保留,需要再次结算时,在收款单序时簿上应用“结算”按纽,可以根据BOTP关联关系再次进行结算。
• 如果单据既有BOTP关系,又存在相同核心单据行号时,按BOTP关系结算优先处理。
按核心单据行号结算
• 系统提供按核心单据号和核心单据行号自动结算的功能。
• 在应收单审核时,系统自动查找是否有与之核心单据号和核心单据行号相同的收款单,如果存在,则根据核心单据号和核心单据行号相同的原则进行自动结算,如果金额不相等,则根据能结算多少就结算多少的原则进行结算。
• 在收款单收款时,系统自动查找是否有与之核心单据号和核心单据行号相同的应收单,如果存在,则需要根据核心单据号和核心单据行号相同的原则进行自动结算,如果金额不相等,则根据能结算多少就结算多少的原则进行结算。
• 反结算后,可以在手工结算界面上应用“按核心单据行号结算”进行再次结算。
结算按业务场景,具体分为:销售回款结算、预收冲应收、应收冲应付、预收冲预付、代收冲代付、销售回款冲采购付款,其中销售回款结算是在应收系统中使用最频繁的结算类型。
由于与原客户端版本结算功能的兼容影响,销售回款结算和预收冲应收,统一存储为销售回款结算类型,代收冲代付和销售回款冲采购付款,统一存储为收款冲付款结算类型。
结算处理可以支持在出厂默认的结算方案的基础上,自定义增加结算条件。
应收共享的结算处理中心,按财务共享的场景进行了功能重新设计,打破了组织的界限,支持自动结算按存储的结算方案,自动处理,提供多组织的批量处理,且抽象为按自动结算和手工结算两种方式处理。 但结算处理的逻辑与应收管理共用一套,详见应收管理用户手册。
自动结算
【用途与目的】
对于没有通过关联关系结算和按核心单据号自动匹配结算的应收单和收款单,可以通过结算处理功能进行结算,且适用统一按某一结算原则进行定期结算。
【操作路径】
〖财务共享〗->〖应收共享〗->〖结算处理中心〗->〖自动结算〗
【使用时机】
需要处理应收单或收款单结算功能时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步骤一:选择〖财务共享〗->〖应收共享〗->〖结算处理中心〗->〖自动结算〗,进入自动结算界面;

步骤二:可以进一步维护结算方案,且将常用方案设置为默认方案,用于后续的结算依据;

步骤三:可以根据结算的需求,将不同的结算类型进行先后结算顺序的排序。
系统业务规则
系统会将符合结算方案的数据,统计并列示出来,支持联查。
自动结算的前提是往来户相同、币别相同。如果满足条件,则将过滤的往来户的数据按照往来户相同的原则进行匹配,将主对账方的数据按照单据时间从前往后的顺序进行排列,能结算多少就结算多少的原则与辅对账方数据进行结算;如果有多个往来户,按往来户分组,生成多个结算记录,每个往来户对应一个结算记录号。
支持在出厂默认的自动结算方案(按往来户相同结算)的基础上,自定义增加结算条件。
所有的结算类型均可以支持自动结算,且可以由用户自定义排序结算的顺序,系统按结算的顺序进行自动结算处理。
自动结算不支持异币别结算,但支持外币的同币别结算,当同币别结算时,本位币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辅对账方的本次结算金额(本位币)-∑主对账方的本次结算金额(本位币);
汇兑损益分摊原则:分摊到结算记录的主对账方分录上。分录的本次结算金额本位币/本次结算总金额本位币*汇兑损益;最后一条分录的汇兑损益=汇兑损益-∑已经摊销的汇兑损益。
手工结算
【用途与目的】
用于自动结算外的补充结算,主要是针对性的手工指定结算处理。
【操作路径】
〖财务共享〗->〖应收共享〗->〖结算处理中心〗->〖手工结算〗
【使用时机】
需要处理手工指定结算时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步骤一:选择〖财务共享〗->〖应收共享〗->〖结算处理中心〗->〖手工结算〗,进入结算界面;
步骤二:维护过滤条件后,进入结算界面;
步骤三:根据不同的业务处理,应用相应的功能。
系统业务规则
手工结算界面支持按往来户相同、按核心单据行号、无条件(即手工指定)结算;
手工指定结算时,用户选择的数据中,主对账方选择的记录的往来户必须相同,辅对账方选择的记录的往来户也必须相同。但是主对账方的往来户和辅对账方的往来户可以不同。当相同时,则为结算,否则,则为转销。
手工指定结算支持同币种结算;当同币种结算时,允许用户在本次结算金额字段上进行维护。并且要求主对账方的结算金额合计与辅对账方的结算金额合计相等。对于外币同币种结算业务,如果结算的本位币金额有差异,系统记入汇兑损益。
手工指定结算支持异币种结算;异币种结算根据本位币进行结算。但是并不要求本位币相等才进行结算。系统认为主辅对账方之间本位币的差异是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辅对账方的本次结算金额(本位币)-∑主对账方的本次结算金额(本位币);
汇兑损益分摊原则:分摊到结算记录的主对账方分录上。分录的本次结算金额本位币/本次结算总金额本位币*汇兑损益;最后一条分录的汇兑损益=汇兑损益-∑
应收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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