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支持重复

变更记录
|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 V5.0.023 | 初始版本 | 2023年06月29日 |
| V5.0.023 | 增加放开锁定性与保存按钮内容 | 2023年10月13日 |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支持同一创建组织下客户、供应商名称重复;
1.2 应用场景
1、在不同国家下存在同一名称的客户、供应商;
2、在中国,个体户类型的客户、供应商可以不起名称,使用个人名称做为个体户名称,使用个人名称时则会出现重名;
1.3 系统路径
1、V5.0.023-V5.0.027版本:【开发服务云】-【开发平台】-【系统服务云】-【基础资料】-【应用参数设置】-【主数据校验器参数】
2、V6.0.001版本:【开发服务云】-【开发平台】-【基础服务云】-【基础资料】-【应用参数设置】-【主数据校验器参数】
注意1:因存在相同名称的客户、供应商,非个人类型的客户、供应商保存后匹配商务伙伴时,不再按名称匹配,改为按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三个维度匹配,匹配到则关联已有商务伙伴,未匹配到则创建新的商务伙伴;因国内都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外一般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建议“国家/地区”为“中国”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设置为
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支持重复
变更记录产品版本更新内容更新日期V5.0.023初始版本2023年06月29日V5.0.023增加放开锁定性与保存按钮内容2023年10月13日1 简介1.1 功能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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